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基本条件及运行评价

发布时间:2024-06-25 浏览量:170

一、基本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人;

4、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5、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运行评价:

1、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评价年度下发评价通知。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真实性出具意见,并于评价年度的5月31日前将评价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价材料主要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2、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

3、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1)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评价得分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

(3)评价得分60分至65分(不含65分)为基本合格;

(4)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以上就是鸿运企服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基本条件及运行评价的全部内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5月31日。鸿运企服平台是为企业提供资质服务、重组分立、项目申报、经营许可、人才服务、工商财税、知识产权、资产评估、认证咨询、拍卖咨询、落户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致力于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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